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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全力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2020-01-28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

2020-01-28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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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医废管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继下发多份文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班会议,开展调研检查,持续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截至1月26日11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已督导检查168家涉及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
  1月25日,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立即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千方百计遏制我省疫情蔓延。会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伟迅速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省厅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省政府分工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厅直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此前,省生态环境厅已下发《省生态环境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召开专班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全厅肺炎疫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加强预防教育、人员管控、信息沟通、症状监测和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杨志伟赴哈尔滨国环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调研,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站位,落实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与卫生健康部门协调配合,对行政区内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等涉及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进行检查。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佳木斯、伊春、七台河、鹤岗等地成立检查小组,对医疗废物分类储存、转运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1月26日11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已完成168家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已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在既有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公场所清洁、外出人员跟踪管理、应急值班调度、每日信息报告、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以疫情为令,采取有针对性防控救治措施,千方百计遏制疫情进一步蔓延,持续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
  省内各市(地)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齐齐哈尔
  1月24日,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齐龙公司)关于应对此次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汇报,并对下辖各县(市)区提出工作要求,即刻组织传达和落实省厅要求,认真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立即对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提高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防控意识;实施“零报告”制度,每日呈报医疗废物处置量。
  佳木斯
  1月24日,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对佳木斯佳德环保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佳木斯市传染病院、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查阅了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转运和加药记录,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记录。
  检查组对3家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按照肺炎疫情防范规定,采取超常措施,安排专人专车收集医废,并且要隔离储存,单独做好收集、转移记录,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存。处置时也要单独进行,加大药剂量,保证达到最佳处理效果。与此同时,协调垃圾发电企业,对处置后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再次进行焚烧,确保医疗垃圾得到全量和深度处理。
  大庆
  1月24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在前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成立应急专班的基础上,召开专班会议,对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深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工作。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分成三个检查组赶赴相关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必须做好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检测工作;二是在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对于疫情医疗废物要单独记录,重点防控,进厂立即焚烧处置;三是医疗废物做到当天产生、当天拉运、当天处置,对于事后运输车辆、生产车间、车库等要及时消毒处理。
  伊春
  1月24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伊春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开展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现场检查。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疫情应对工作,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并组成检查小组,对有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查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查阅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和医疗废物处置台账,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及医疗废物处置台账制度,全力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下一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环境监管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医疗废物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七台河
  1月24日,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迅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环境管理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对欧尔东(七台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和勃利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强调,要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要设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废物,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鹤岗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鹤岗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要求,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宿,把疫情防控信息作为值班信息上报重要工作内容,实施“零报告”制度。
  二是加强医废监管、巡察力度。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医疗废水监测及处置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内部人员管控和防疫宣传教育。严格实行离开鹤岗外出人员报备制度,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开鹤岗市的由所在部门向局办公室报备。开展健康教育,使全局人员尽快掌握预防控制的相关知识,提高防控和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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