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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

2020-02-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0-02-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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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对各城市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浓度范围为47~108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78μg/m3,同比下降4.9%。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长治,分别为47μg/m3、57μg/m3和61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鹤壁,分别为108μg/m3、96μg/m3和91μg/m3。从改善幅度看,2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13个城市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保定、开封和廊坊,同比分别下降22.8%、15.8%和14.9%。济宁、德州、鹤壁、聊城、天津、安阳、晋城、济南等8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济宁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6.2%。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浓度范围为21~81μg/m3,平均为51μg/m3,同比下降5.6%。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舟山、黄山和丽水,分别为21μg/m3、28μg/m3、30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是亳州和阜阳,浓度均为81μg/m3,其次是淮北,为79μg/m3。从改善幅度看,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个城市同比持平,另外8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绍兴、宁波和合肥,同比分别下降了21.6%、17.5%和17.5% 。反弹幅度最大的3个城市为温州、金华和宿迁,同比分别上升10.3%、8.1%和6.2%。

  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浓度范围为49~94μg/m3,平均为78μg/m3,同比下降2.5%。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城市是吕梁,为49μg/m3;浓度最高的是咸阳,为94μg/m3。从改善幅度看,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6个城市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吕梁、晋中和临汾,同比分别下降15.5%、11.6%和8.2%。西安PM2.5浓度同比持平。运城、宝鸡和洛阳PM2.5浓度不降反升,同比分别上升了9.4%、4.2%和1.2%。

  《通报》还提出,请各地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实施精准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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