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公布2019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黑臭水体专项排查情况

2019-07-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7-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2019年5月15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工作,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以长江经济带城市为重点,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现场排查。

  从排查情况看,各地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普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提升了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但黑臭水体治理不平衡、不协调的情况依然突出,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全国259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数量1807个,消除比例72.1%。其中,长江经济带98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数量1048个,消除比例74.4%。

  根据排查结果,全国共有7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涉及广东(13个城市,下同)、湖北(8个)、四川(8个)、辽宁(6个)、安徽(5个)、吉林(5个)、江苏(4个)、湖南(4个)、河南(4个)、黑龙江(4个)、江西(3个)、山东(3个)、山西(2个)、贵州(2个)、广西(2个)、河北(2个)、云南(1个)、陕西(1个)。其中,四川省内江、德阳、资阳、宜宾,吉林省辽源、四平、松原,广东省揭阳、清远,江西省九江、新余,黑龙江省鹤岗、佳木斯,湖北省黄冈,贵州省遵义,辽宁省本溪,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河北省张家口,河南省周口等19个城市消除比例为0。具体城市名单及消除比例见附表。

  生态环境部将向相关地方通报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并于今年下半年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附表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的城市名单

省(区)

城市

消除比例(%)

省(区)

城市

消除比例(%)

广东

揭阳

0

安徽

亳州

75

清远

0

吉林

辽源

0

惠州

11.1

四平

0

阳江

23.1

松原

0

东莞

27.3

白山

50

湛江

35.7

吉林

60

汕头

36.4

江苏

淮安

39.2

江门

41.7

盐城

40

珠海

47.1

南通

48.5

河源

50

常州

71.4

茂名

66.7

湖南

株洲

17.6

中山

66.7

娄底

71.4

佛山

75

岳阳

78.1

湖北

黄冈

0

益阳

78.6

荆州

14.3

河南

周口

0

孝感

25

开封

30

荆门

33.3

信阳

54.8

咸宁

40

鹤壁

57.1

黄石

40

黑龙江

鹤岗

0

随州

42.9

佳木斯

0

襄阳

50

大庆

50

四川

资阳

0

牡丹江

66.7

内江

0

江西

九江

0

德阳

0

新余

0

宜宾

0

上饶

66.7

巴中

20

山东

聊城

30

泸州

50

临沂

62.5

南充

66.7

滨州

75

达州

75

山西

吕梁

75

辽宁

本溪

0

阳泉

77.8

丹东

20

贵州

遵义

0

锦州

60

贵阳

41.4

鞍山

66.7

广西

梧州

0

葫芦岛

66.7

钦州

40

营口

71.4

河北

张家口

0

安徽

淮南

28.6

衡水

66.7

六安

30.8

云南

昭通

33.3

铜陵

71.4

陕西

榆林

66.7

阜阳

72.7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