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建设覆盖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农村生态环境信息系统,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立年度治理台账。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要任务。根据农村地区实际和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省(区、市)。结合村庄规划,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模式。印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分地区总结推广技术工艺和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按照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做好户用污水收集系统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统的配套衔接,合理选择排水体制和收集系统建设方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
(三)健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强化城乡统筹、建管并重,指导各地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通过环境监测和现场抽查,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对非正常运行的设施分类整改,推动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设施正常运行水平。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切实提升治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进一步突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优先完成治理。指导各地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施策,根据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人口规模集中度、经济发展水平等,筛选确定适合该地区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对居住集中的区域,选择效果相对较好的设施技术,进行重点治理;对人口分散的地区,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利用。
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组织各地印发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建设和管护,提升市场化、规模化运营水平。鼓励项目“肥瘦搭配”,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
感谢您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