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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4号(商贸旅游类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6-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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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使用特氟龙涂层应有知情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废塑料的回收与再利用
  2020年1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将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促进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聚集,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作为重要内容。同时,我部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此外,为规范和指导废塑料的污染控制,我部于2019年底启动《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废塑料管理污染控制要求。
  二、关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
  我部高度重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自2016年起,我部持续组织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制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简称《名录》)。2017年、2020年,我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两批《名录》,列入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等全氟化合物在内的共计40种类化学物质,并通过依法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名录和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依据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实施限制或替代等措施推动实施环境风险管控。
  此外,我部积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组织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对具有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综合采取淘汰、替代、限用、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与我部相关工作思路不谋而合,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推动以下工作:一是继续配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修改完善并发布《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二是继续推动加快发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三是持续跟踪评估生态环境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状况,依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对《名录》进行更新,同时继续推进《名录》所列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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