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 破解空气污染监管难题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需要彻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必须对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并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优化管理方式,增强监管有效性,从而实现源头减排。你们的提案对于我部及相关部门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近年来,围绕提升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我们积极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一、关于建立污染源全面监测系统
(一)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全国现在已经建成352个监控中心,对19987家企业、33041监控点实行了联网监控。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及时发现重点排污单位小时数据排放异常,第一时间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电子督办单,并督办落实,有力推动了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此外,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全国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监控点基本实现“装、树、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显示牌、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2017年我部编制发布10项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明确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和进行手工监测的污染源类别,规定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的因子、频次和数据公开要求。目前,我部已建设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处理、分析、评价与发布;同时按照“发证一个企业,联网一个企业”的原则,做到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相衔接。
(三)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包括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18项,其中研发类4项、应用类5项、推广类9项。目前,正在编制《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规范行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非法排放污染源识别定位技术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一)利用密集监测和模拟技术查找热点网格。我部对“2+26”城市按照3公里×3公里划分网格,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反演技术计算每个网格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017年,启动“千里眼计划”,选取了部分3公里×3公里的网格,在每个网格内布设4-5个PM2.5监测微站,将监控区域细化到500米×500米小网格。通过实时监控并比较小网格之间的PM2.5浓度关系,及时发现排放异常区域,缩短发现问题的时间,提升执法精度,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提供目标指引和技术支持。
(二)建设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和移动执法系统。2016年,我部启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并与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环境监察数据库互联互通。到2017年底,已经同全国18个省的平台联网,建立污染源和执法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现按月动态更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区域均纳入执法平台,18个省(区、市)的污染源底数基本摸清并实现动态更新。结合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巡查工作,开发了移动执法系统,将所检查的污染源情况建立数据库,动态掌握企业整改情况,搞准污染物排放量并进行预测预判,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关于鼓励地方政府利用PPP方式探索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近年来,我部、财政部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公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助推环保PPP项目落地实施。
财政部积极推广在公共服务领域运用PPP模式,强化民营资本平等参与PPP项目的制度保障,从2014年起联合行业部委推出4批1093个示范项目,投资额2.6万亿元,其中已落地示范项目民营企业参与比例达46.9%。环境治理等公共服务短板领域是PPP项目的重点,截至2017年底入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350个。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有效投资,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此外,中央财政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包括用于探索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四、关于试点研究
按照2017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决定,我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创新科研组织机制,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8个跟踪研究专家团队,汇集多部门、多行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家1500多人,从大气污染成因和来源解析、重点行业排放清单和控制技术、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撑、大气重污染健康影响及应对方法等方面对“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关。其中,面向区域和城市实际环境监管需求,探索企业污染源物联网监测布点、环境监测和工况监测传感器选型、数据质量控制、污染源交叉验证识别等大数据分析研究工作,是各研究专题和课题开展实用技术攻关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部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委继续大力推进有关工作。一是总结在线监控、热点网格和执法平台建设经验,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等新手段运用水平,丰富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二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结合排污许可制实施,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体系和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系统;三是积极配合财政部推进适合采用PPP模式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有效实施,同时采用其他财政政策引导企业应用污染减排新技术和新工艺;四是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试点技术研发,为业务化、规范化应用积累经验,形成技术指南或规范,提升排放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