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战略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是我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团结发展中国家、巩固战略依托和展现负责任国家形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向国际社会就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做出庄严承诺,受到多方赞赏。同时,我国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对合作的认知和规划需要进一步深化,各部门开展合作需要加强统筹协调,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需要加大协调落实力度等。您提出的深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战略的建议,针对性较强,对完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战略
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约7亿元用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通过赠送节能低碳产品和组织气候变化研修班等方式,帮助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截至目前,我国已与有关国家签署34个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16个谅解备忘录由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举办30余期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培训班,培训100余国近千名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受到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好评。此外,2015年,我国向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提供600万美元赠款,用于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工作。
下一步,我部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将其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工作统筹考虑,进一步明确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途径,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统筹协调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未来,国际发展合作署将在对外援助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援外工作的统一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就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事宜与国际发展合作署保持密切沟通协作,依托国际发展合作署,调动更多资源,争取更多支持,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项目高效落实。
三、关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引导基金
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主席访美时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讲话中重申,中国将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
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是我国主动承担国际责任、履行国际义务的体现,为我国气候变化谈判营造了良好的国际氛围。为落实这一承诺,我们就基金组织框架、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对基金组织形式、筹资渠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设计。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的建议,探索将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引导基金的思路纳入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设计理念中,以公共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完善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方案,力争把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建成高效、透明、多元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同时,将与国际合作发展署积极协调,争取将有关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援助经费一揽子打包,提升我国对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贡献。
四、关于强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系统思维”和“协同效应”
由于受现行资金使用限制,目前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只能开展对外物资赠送、在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援外培训、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相关研究课题等工作,不能用于项目前期研究设计、中期组织管理、后期建设安装和效果评估等,也不能用于专家赴受援国开展技术援助,无法提供全流程的系统援助,南南合作项目落实确实面临管理困难、后继乏力等挑战。
下一步,我部与有关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创新思路,在继续加强物资援助的同时,更加重视分享低碳发展理念、模式和经验,推动我国有关清洁产业走出去;在继续实施若干短、平、快项目的同时,更加重视探索多元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方式和全流程的系统援助,全方位提高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效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