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82号(资源环境类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6-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6-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田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严监管海岸工程建设 坚决守住海岸生态红线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海岸带是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交汇区域,是海洋要素资源的富集区和发展海洋经济的依托地,其生态系统重要而独特,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沿海地区人口大量增加,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海岸带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您提出的“关于从严监管海岸工程建设 坚决守住海岸生态红线的提案”,对严控人类活动、维护海岸带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在全国海岸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2017年底,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完成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发布实施。共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95000km2,约占近岸管理海域面积的30%;划定大陆自然岸线约6800km,约占大陆岸线的37%。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涵盖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重要滨海湿地、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红树林、珊瑚礁等13种类型,基本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域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到红线保护范围。目前,我部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对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管控要求,明确禁止开展的人类活动、已有活动的管理要求、新增活动或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定等,提出生态保护监管、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

  下一步,我部将尽快推动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指导各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保护修复、监管考核、调查评估等工作,维护并提升海岸带生态功能。

  二、关于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环评监管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围海造田、海岸工程建设引起近海污染和海洋生态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和环评改革专项督导反馈的情况一致。一方面沿海地方政府对区域规划及行业前景认识不足,重开发轻保护,发展冲动致使全国填海造地项目数量激增,海岸线遭过度开发。另一方面地产化趋势明显,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填海造地项目与日俱增,引致大规模人口向海聚拢,造成陆源污染物排放增多,导致海水水质进一步恶化。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沿海省份涉海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加大涉海开发项目环评审批监管,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坚决予以纠正。一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推动涉及海岸开发的相关行业规划环评工作,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指导地方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适时出台海洋工程等行业相关环境准入条件。督促开展涉海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升海岸带生态环境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大对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障海岸带生态安全。

  三、关于严肃责任追究,严格督察问责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我部已分4批次完成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一轮督察全覆盖。督察发现,水资源过度开发,违法填海破坏岸线问题多发频发。以城市、港口、工业等建设开发为主导的用海问题十分普遍,滨海湿地锐减,岸线破坏严重,生态功能退化,加剧了近海环境污染。针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移交移送省级党委和政府严肃调查问责。首轮督察向地方移交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目前已公开问责2266人,其中省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95人。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将突出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或问题突出的地方纳入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及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加大督察问责力度,保护好海岸带生态环境。

  四、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我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宣传的重要内容。2018年5月,我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在近期我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等部门共同主办的“2016-201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中,致力于海洋保护的海南省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会长郑文春成为七位获此殊荣者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新思想新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科普教育,增强公众对围海造田、违规海岸工程项目危害的认识,加强对海洋保护相关社会组织工作的关注,引导公众、民间组织等积极参与海岸保护行动,共同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人人爱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27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