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国中小河流上游污染治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等内容,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关于山西岚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任务不谋而合。中小河流数量多、流域面积大,河流上游更是保障流域、特别是中下游水质的关键。以中小河流上游为重点,统筹加大点源和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是保护和改善全国水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我们赞同您对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有关问题及成因的分析,结合您在点源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两方面的建议,我部和相关部门重点围绕着落实《水十条》,积极推动中小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一、强化点源污染防治
一是在控制企业污水排放方面,我们正在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在排污许可证中规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法律义务和自行监测、记录台账、编制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证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证排污、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二是在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正常运行方面,我部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落实《水十条》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改造运行任务,同时正在编制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台账,对照《水十条》要求,对任务完成情况滞后地区拉条挂账、督促指导、逐厂销号。我部会同相关部委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明确要求岚河吕梁市控制单元开展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财政部牵头出台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等文件,以公共财政为引导,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进PPP模式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三是在保障生态流量方面,我部推动落实《水十条》关于控制用水总量、严控地下水超采、试点确定生态流量等任务。
二、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在水土保持方面,水利部安排实施中央投资260多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万平方公里,实施坡改梯494万亩,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400多条。二是在防治种植业面源污染方面,农业农村部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促进种养匹配,优化调整农业补贴方向,积极扶持施肥施药社会化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前3年实现到2020年零增长目标。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同时建设万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示范区,综合采用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三是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作为未来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原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山东、江苏等经济发达、县域面积不大的省份探索推行城乡一体化模式,将城市环卫服务延伸到镇和村,同时研究小型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解决镇、村就地处理生活垃圾问题。
通过推动实施《水十条》,全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2017年全国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势头。同时,中小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在点源污染防治方面,一些地方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薄弱,污水处理费用征收力度不足,污水管网质量不高,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明显偏低,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造成水体黑臭的现象仍较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河流生态流量落实难,2016年汛期京津冀有影像覆盖的325条河流有266条断流,同时水价明显偏低,难以推动工业和农业节水。二是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空间缺乏有效管控,一些地方将河湖水面及沿河环湖一定范围等生态环境较敏感的区域用作投饵养殖,在河湖沿岸大范围种植农作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围绕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流域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指导相关地方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相关流域限期达标规划,督促加大以岚河为代表的中小河流上游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指导科学划定河岸生态缓冲带并纳入生态红线管控,继续推动加快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保障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继续压减化肥施用量,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推广节水农业,保障生态基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洪宇宁
联系电话:(010)66556869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