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祥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应对微塑料对生态环境及人民健康的潜在影响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开展海洋微塑料防治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价试点。从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海洋微塑料的试点监测,初步掌握了我国重点海域微塑料现状,监测评价结果通过《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对外公布。
二是开展海洋微塑料专项研究。利用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组织开展海洋微塑料的监测方法、环境影响、管理对策等研究。2016年,科技部将“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技术研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三是积极参与海洋微塑料防治国际交流合作。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双方成立了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及环境影响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参与联合国环境署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专题研讨和合作机制。
四是开展海洋塑料垃圾防治宣传教育。每年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开展海洋垃圾影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海滩清洁志愿者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污染。
下一步,结合你们所提建议,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海洋微塑料的替代研究。依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的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研究中心,着力开展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方法和管理对策研究。
二是继续开展海洋塑料垃圾防治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契机,开展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宣传。
三是研究制定微塑料相关管控政策。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化妆品等相关产品调查和研究工作,必要时对化妆品相关技术法规进行修订,考虑在相关产品中限制直至禁止使用微塑料。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