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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850号(科学技术类18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7-1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1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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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绿色包装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国针对包装物管理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鼓励包装物的设计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提出应建立强制回收名录及管理办法以防止过度包装,促进包装废物的资源化回收。

  我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推广“绿色包装”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发应用,加强包装废物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一是源头预防包装废物污染。我部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T 209-2005),减少包装制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提倡企业生产和使用可降解或可回收利用包装制品。二是鼓励包装绿色发展。2014年,我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企业要求供应商供应产品或原材料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三是开展废塑料等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废塑料的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提出了要求,集中整治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和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推动废塑料回收利用集聚发展和清洁利用。2017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国共重点整治包括废塑料在内的“五废”行业集散地194个,排查再生利用企业1.8万家,关停取缔8800余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快递包装废物强制回收。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强制回收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明确快递包装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配合制定快递包装强制回收政策,让快递包装生产厂家、使用商共同承担快递包装的回收责任。二是加强包装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污染控制。研究制定包装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政策,开展低品质复合塑料类快递包装废物资源化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鼓励开展塑料类快递包装废物工程化应用,促进快递包装资源化技术的发展。三是强化环保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深化绿色包装宣传,形成绿色产品偏好,拒绝过度包装,弘扬绿色包装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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