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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810号(资源环境类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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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香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您深入分析了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体系缺口带来的问题,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的建议,与我部正在开展的工作高度契合。

  现代社会中,化学品几乎无处不在。化学品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对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对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过程污染排放的管理。先后颁布了100多项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管理;启动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编制工作;建立了系统的检测标准方法。

  二是淘汰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积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公约,对滴滴涕等一批公约管制的化学品实施限制和淘汰措施,停止了硫丹的生产;针对汞、铅和高毒农药等组织实施了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限制铅及其化合物等多种化学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

  三是启动现有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对现有化学品开展生产使用调查,启动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发布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18年)。

  四是实施信息公开制度。2016年,修订发布《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工作。2018年,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为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科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并实施分级管理提供指导。该标准的附录A《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列出了392种(类)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重点关注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且对环境和健康具有危害的物质。

  但是,诚如您所言,我国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实践落后发达国家近40年。目前,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的要求,我部已将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的编制作为重点工作,正在研究起草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以新化学物质登记、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定期调查、危害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化学品测试实验室管理等为基本制度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全力推动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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