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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4号(资源环境类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7-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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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大数据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彻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大数据库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相关要求,我部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部署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原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三部委关于全国土壤和农产品等已有相关调查基础上,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国家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重点行业企业信息等多源数据,利用高分遥感影像数据,通过深入系统调查,进一步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本次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各省(区、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通过此次详查,将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共享、动态更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有效服务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基于土壤环境质量的多目标管理需求。目前,各省(区、市)正在按计划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二、关于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

  为贯彻落实《土十条》提出的“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关要求,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委,积极谋划、协调推进土壤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思路,整体设计完成平台“1132”总体架构:即1套标准规范、1个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3个业务系统(即调查监测系统、污染地块系统、农用地系统)、2个平台门户(内网门户和外网门户),基本实现土壤环境“一张图”展示,并已全部“上云”部署运行。平台外网门户已具备现有土壤环境数据“一张图”可视化展示、数据共享交换和评估分析等功能,数据共享交换具备跨部委和系统内数据共享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目标,进一步推进平台各共建部门土壤环境相关数据共享,持续更新和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大系统”建设。

  三、关于根据土壤污染地图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有基础数据,已可以初步绘制全国土壤污染情况图、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分布图、污染地块分布图等相关图表。2017年部署应用的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所有数据实现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三部门部、省、市、县四级互通共享,对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全过程监管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和相关部门管理需求,加大平台功能开发完善力度,实现更加丰富的成果综合展示和专题展示,如利用不同颜色展示全国农用地分类成果,利用污染源和敏感目标的空间关系指导优化产业布局等。

  四、关于根据污染防治地图实行网格化监管

  《土十条》明确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我部针对近期部分地方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重点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对21个省份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督导调研,把防范腾退土地人居环境风险作为重要督导内容。自然资源部牵头开展重点行业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71个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地块,及时反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36个地块采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大数据优势,深入数据挖掘分析,为专项环境执法和精细化网格监管提供支撑。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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