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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018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8-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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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玖平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商务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废旧金属是再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废旧金属回收行业规范发展,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言,目前我国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的贮存、转运、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缺乏科学、规范、精细化的管理,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你们的建议,完善措施,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废旧金属回收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关于出台废旧金属回收行业规范化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

  为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利用行业的管理,我部与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是商务部等5部门2015年联合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分类建设回收体系、完善回收节点功能等工作任务和重点品种回收模式创新等重点工程,为提升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形成规范化运行机制提供规划指导。商务部等6部门2016年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鼓励回收企业研发和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促进回收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近年来,商务部还发布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废金属回收企业建设与经营规范》等标准,规范废旧金属回收、分拣活动。二是我部2005年发布《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对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保护及污染控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废弃机电产品拆解。2011年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对进口废金属等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三是我部正在起草《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工作。《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尽快发布《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统一规范贮存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回收活动,防治环境污染。商务部将加紧组织制修订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标准,促进废旧金属回收和分拣绿色化发展。

  二、关于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缺乏环保和安全方面的基础知识,对工作中接触的各类安全隐患认识不够,容易发生环境污染及各类安全事故。下一步,结合你们的建议,商务部将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和《废金属回收企业建设与经营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力度,进一步提高废旧金属回收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

  三、关于对现有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大量固体废物回收再生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治理水平低下,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突出。2017年8月,我部联合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全国共排查出再生利用企业1.8万余家,关停取缔8800余家,整顿完善4700余家。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下一步,我部和商务部等部门,将依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环保要求,继续加强对废旧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直至依法取缔。

  四、关于对回收企业附近土壤和沟渠进行长期监测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部科学合理布设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遵循全面性、代表性、继承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实现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截至2017年年底,布设完成38880个点位,覆盖了98%的土类,99%的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同时,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下一步,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强土壤监测数据汇总、融合、挖掘和分析,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附近土壤的详查,重点监测有关重金属元素,依据详查结果,进行动态调整,为强化土壤风险管控提供决策支撑。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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