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仁芳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相关要求,我部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五部委”)共同部署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目的是在原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三部委关于全国土壤和农产品等已有相关调查基础上,通过深入系统调查,进一步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为全面落实《土十条》,有针对性地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企业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基础支撑。本次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要求各省(区、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为做好此次详查工作,五部委联合成立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详查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详查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各省(区、市)在五部委的组织下,按照统一调查方案、统一实验室筛选要求、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调查时限的“五统一”原则,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争取按时保质完成详查任务。截至2018年6月20日,全国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任务已经完成85.7%、制备任务已经完成76.4%。此次详查将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共享、动态更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服务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多部门基于土壤环境质量的多目标管理需求。
《土十条》规定,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我们将根据此次详查工作成果及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有关专家的沟通,做好成果研究及应用工作,为后续全国土壤普查奠定良好基础。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