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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29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8-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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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京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及津冀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由我部和财政部、水利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重大国家战略。你们关于京津冀流域生态补偿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对做好水污染防治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尽快建立京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在协调建立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方面。2016年12月,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等主要内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2017年6月,北京市和河北省启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涉及承德、张家口共5县44个乡镇)水源涵养区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商工作。我部就生态补偿目标、奖补方式等内容多次与北京市和河北省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关于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分别上报北京市和河北省审定。《补偿协议》重点对生态补偿范围、水质水量监测、考核目标及资金组成等做出相关约定。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和京冀两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商议有关协议签署的具体事项,尽快签订《补偿协议》,并配合财政部安排密云水库生态补偿奖励资金,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保障饮水安全。

  在加强科学用水方面。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水利部牵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提高用水效率。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部积极鼓励各地探索发展新型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推进流域绿色发展新道路,在重点流域建立严格的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促进科学用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潮白河流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建设,推动潮白河流域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行业,促进潮白河流域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方式及提高用水效率,实现科学用水。

  二、关于完善津冀长效管理机制

  在协调建立流域长效管理机制方面。目前,我部正按中央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建立跨省生态环境协商共治机制,加快编制在全国推进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整合相关部门包括流域在内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职责、队伍。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京津冀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在资金支持方面。2016年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此外,为协同保护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在我部协调下,2016年河北、天津两省(市)人民政府签署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议规定河北、天津两省(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3年内各出资3亿元。中央财政共安排奖励资金9亿元给予支持,2016-2017年已下达6亿元,2018年将下达3亿元。以上补偿资金和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河北省引滦入津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在我部指导下,河北省已完成清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等工作,引滦入津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按照《指导意见》“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的生态补偿原则,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推进建立京津冀地区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指导、督促河北省等地完善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环保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56263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2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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