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灼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污染科学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大环保大健康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科学治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文件,都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您提出的使用新清洁产品、科学治污、加大普法执法力度等建议,对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加大新清洁产品科技研发扶持力度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工作,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一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为科学治理水污染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意见》提出,增强科技支撑,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水十条》要求,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等技术,开展有机物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等研究。三是国家设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重点突破工业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水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饮用水安全保障以及水环境监控预警与管理等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等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新清洁产品研发利用等水污染防治科研工作。
二、关于成熟技术集中应用
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新研究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十条》明确要求,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
“水专项”研发了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了多方面示范工程,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在主要污染物控源减排方面,突破了重点行业水污染低成本控制、城市污水处理一级A提标改造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在数百家企业推广应用,支撑了500余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是在受损水体减负修复方面,突破了蓝藻水华预警-打捞-资源化等成套技术与装备,实现了规模化工程应用,太湖流域可提前3天预报蓝藻水华发生。三是在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构建了“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体系,有力支撑了饮用水水质改善工作,直接受益人口超过八千万,同时带动了一批新材料设备产业化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积极推动表面活性剂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表面活性剂分子结构设计、高效催化剂制备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提高天然可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组织制定了家用洗涤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发布了58种绿色家用洗涤剂产品,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减少产品生产使用造成的环境污染。此外,将绿色高效多功能表面活性剂、节水型洗涤剂、液体洗涤剂用酶产业化技术列为洗涤用品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的重点方向。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督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认真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及洗涤用品生产企业,积极研发和推广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三、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普及宣传及执法
国家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工作。2017年6月27日,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审议当天,全国人大法工委即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和解答有关热点问题。我部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及时编写出版法律释义,权威解读各项条款。各地各部门也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解读新水污染防治法修改条文,加强宣贯学习。
诚如您所言, 法贵必行。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分解任务完善机制。受国务院委托,我部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推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强化督导推动落实。我部按月开展全国水环境形势分析,对不达标控制单元较多、约束性指标完成较困难的地区,开展工作调度。打好预警通报、专项督导、信息公开、督察问责组合拳,推动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三是严格执法铁腕治污。我部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持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仅2017年全国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115.8亿元,比新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长265%。四是全面督察落实责任。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聚焦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紧盯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恶化的重点区域流域,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极大地发挥了震慑作用,逐步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水污染防治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专题培训、媒体专访等形式,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强化执法监管,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对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人人尊法、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夏倩柔
联系电话:(010)66556273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20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