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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1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9-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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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发力,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行动计划要求,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关于精准施策,“点、线、面”系统管控

  一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我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华南、西北、东北、西南区域预报中心,实现未来5至7天精准预报及未来15天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判。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实现应对工作快速高效运转。2017-2018年采暖季,共启动工作机制10余次,印发预警提示信息5次,组织指导5次区域预警,每次都是60个以上城市同步启动响应措施,有效延缓了污染物积累,减轻了污染强度,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加大臭氧污染防控力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7年,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为主要控制对象,强化新增VOCs排放控制,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起草《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重点是夯实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进一步明确臭氧污染管控思路,加大VOCs和氮氧化物(NOx)减排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加快相关科研,促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提高大气环境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该指导意见已征求各地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印发实施。

  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13-2017年累计退出钢铁产能1.7亿吨以上、煤炭产能8亿吨。引导企业运用绿色新技术、新工艺,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一批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取得积极进展,部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四是推动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大力推广联程联运,打通进港铁路“最后一公里”。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推进环渤海港口停止接收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天津港自2017年5月1日起,山东、河北沿渤海港口自2017年9月底起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煤炭。

  五是强化城乡环境综合管控。我部积极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指导、督促地方落实网格长和网格监督员职责,督促超标企业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大气污染监管精准化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清洁取暖工作,2016-2017年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4万户。农业农村部实施绿色发展行动,集成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推进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强化环境空气质量区域预报中心能力建设,一旦预测到可能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继续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大力削减NOx和VOCs排放,协同控制PM2.5污染与臭氧污染。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充分发挥热点网格监管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关于重点突破,加快构建绿色公交体系

  2017年,交通运输部制定《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港口和机场服务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会同财政部等出台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将油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数量挂钩。分三批确定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截至2017年底,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量超过35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超过25万辆,占全国公共汽车总量的近40%。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绿色交通行动为契机,推进船舶能源清洁化。推动更好利用轨道交通网络效益、集约绿色、安全准时、快捷高效等优势,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支撑绿色公交体系建设。

  三、关于源头降耗,全力推进绿色用能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80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比例近60%。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新疆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75%强制性标准。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多能互补。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综合运用各类热泵、高效电锅炉等多种方式推进电供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城乡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的多源互补和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利用体系。

  三是推广以热定价、按热计量收费方式。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供热计量政策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快速增长,供热计量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大力提高热用户端能效,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范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

  下一步,我们将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引导严寒及寒冷地区扩大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实施范围。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做好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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