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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883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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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和各地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2017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4359.7万吨,机动车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量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车、油、路”治理,为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2017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天津港等环渤海港口逐步停止接收汽运集疏港煤炭。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环渤海港口煤炭运输全部改由铁路集疏港,经过北京延庆的运煤车辆日均减少3500-4000辆,同比降低50%,有效减轻沿线区域车辆尾气污染。在2018年2月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李干杰部长明确要求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攻方向之一。

  二是加快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2016年12月印发《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的限值比国五阶段加严了40%-50%左右,并增加了实际行驶排放测试(RDE)等技术要求,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排放标准,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与国一车相比,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了90%以上。

  三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大气十条”发布后,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部每年及时将淘汰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通过月调度、督查等工作制度,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截至2017年底,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的基本淘汰全国范围黄标车的任务。

  四是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行动,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硫含量从不大于50ppm降低为不大于10ppm。2017年10月1日起,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简称“2+26”城市)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率先实现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普通柴油加快升级步伐,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您提出的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制定领先的汽柴油企业标准等建议,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吸收您提出的重要建议,抓紧落实。

  一是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车用燃油清洁增效技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推广的260项重点节能技术之一,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节能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关注和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二是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油品标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柴油标准,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的含量,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三是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节能新技术,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是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力措施之一。我们积极支持企业在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创建品牌燃油,研发车用燃油增效技术,促进燃油在发动机内充分完全燃烧,实现燃油高效清洁利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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