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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518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0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0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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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健全高温气冷堆技术法规体系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法规体系建设工作,针对压水堆核动力厂已建立一套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这些法规文件除一些具体技术要求外,主要内容同样适用于高温气冷堆。

  针对高温气冷堆系统设计特点和安全特性,国家核安全局于2008年10月印发《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安全审评原则》,用于指导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的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部正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具体技术导则文件,目前各文件初稿已基本完成,待进一步完善后发布实施。另外针对业界关注的高温气冷堆选址要求,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小型核动力厂(包括高温气冷堆)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办法,已形成初稿,计划近期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核安全法规的制定需要大量研究工作的支持,离不开各核能单位、研究院所加大高温气冷堆的技术基础研究。我部将继续积极与各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完善上述高温气冷堆法规文件,加快健全高温气冷堆技术法规体系。

  感谢您对核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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