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领域万物互联应用,建设美丽中国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物联网加速进入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在环境保护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等信息化新技术已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手段。目前,环保物联网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源监测管理领域已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足和短板。您提出加强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加快授权频段物联网通信技术的普及应用、提升环保物联网产业专业化服务水平等建议针对性强,对推进环保物联网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源头监控与治理
(一)在加强污染源监控方面。我部自2007年启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部、省、市三级352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对20142家排污单位、共33335个监控点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全国重点监控企业和主要污染物的自动监控网络体系已基本建成。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1532家高架源企业2945个监控点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在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在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等环境监管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也均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有超标实时督办功能,发现小时数据排放异常情况后,自动实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推送电子督办单,实现排污监控与环保执法联动。
为进一步提升污染源监测管理水平,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发证一个企业,联网一个企业”原则,我部建设了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截至2017年底,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联通,实现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放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处理、分析、评价与发布。
下一步,我部将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监控工作。一是配合排污许可制实施,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体系,组织编制及发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标准。二是继续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新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要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联网,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完整有效。三是完善管理措施确保自动监控质量,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四是推进固定污染源“一张图”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二)在强化污染源公众监督方面。我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网址向社会公告,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定期对各省(区、市)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不断强化涉企环境信息公开。2017年我部编制并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等10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行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通过“装、树、联”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透明,推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修订《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推进企业排污信息强制披露,健全引导和监督企业达标排放的管理机制。同时,通过组织网络抽查等形式,督促、指导地方做好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二、关于加快授权频段物联网通信术普及应用
NB-IoT/eMTC等授权频段低功耗广域网技术功耗低、覆盖广、传统强、干扰少,能更好的与物联网发展相适应。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支持NB-IoT核心技术发展,并开展示范应用。在2017年工业强基、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中支持基于NB-IoT的产品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福州、鹰潭、宁波等地低功耗广域物联NB-IoT技术产品产业化和应用;支持NB-IoT技术在电子车牌应用,为智慧城市和民生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下一步,针对目前环保领域传感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滞后,产业生态亟待构建的问题,我部将配合工业与信息化部加大对传感芯片、智能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推进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补齐产业短板,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促进构建产业生态体系,持续推动物联网在环保领域应用发展。
三、关于提升环保物联网产业专业化服务水平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我部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2016年底,上收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委托6家社会机构运维;2018年底,将完成全国205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委托13家社会机构进行运维。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第三方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参与环境监测相关服务。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