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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93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2018-07-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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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宇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将河北省列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我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全力支持河北省落实《大气十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在政策支持方面,一是加强区域协作,推动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河北省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联防联控,齐心合力治污。二是印发《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河北省作为重点,提出更高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更严的治理措施,并将河北省石家庄等8市列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加快治理力度。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在控制煤炭总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防治机动车污染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河北省加快化解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四是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河北省为重点,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降幅明显,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在资金支持方面,一是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考虑到河北省任务较重,中央财政已给予重点倾斜,“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5.87亿元(含北京、天津对口帮扶河北省相关市8亿元),约占全国资金总量的40%,其中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河北省57.77亿元,占全国资金量的36%。二是2017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京津冀周边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其中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廊坊市、衡水市5市。三是2017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重中之重,石家庄等8市和雄安新区继续被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河北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指导河北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在污染治理、经济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二是指导督促河北省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环保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三是组织周边省份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指导河北省做好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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