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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21号议案的答复意见

2018-09-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9-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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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委转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21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议案”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建立环境执法长效监督机制

  (一)关于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我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境监察办法、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多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

  (二)关于提高地方领导环境责任意识。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一步细化了地方政府在大气、水污染防治领域的责任。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法规文件和制度措施。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2017年6月,两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对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保督察自2015年12月启动,已完成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共向地方移交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目前已公开问责2266人,其中省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95人。启动督察以来,各省(区、市)已针对性地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420余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出台了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提升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显著推进了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三)关于强化环境执法。2014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中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措施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我部连续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成效显著。2017年,全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比修订前的2014年增长180%和265%。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五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7年全国五类案件总数3.96万件,比2016年增长80%。我部委托第三方进行的环境保护法立法后评估结果显示,各项法律制度和措施在执行力度、守法程度、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四)关于完善环境监察免责条款。为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职责有效履行,我部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明晰职责边界,目前正在按要求制定部门权力清单,其中包括厘清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边界和履职时的岗位风险,在此基础上,健全防范措施。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忠于职守,积极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纠正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三是坚持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备查。

  二、关于强化环保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我部高度重视环境法治教育培训。在部系统干部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地市级和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教育培训、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中,将环境法治和依法行政作为必修内容。加强环保干部网络教育平台法治课程建设,在全国环保网络学院中新增16个法治教育课件,在部干部选学网中新增34个法治教育课件。十八大以来,面向全国环保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共举办8期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累计培训近1000人(次),推动环保法制队伍能力建设。

  三、关于为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提供法治宣传

  我部在加强公众参与、鼓励社会监督和开展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截至2017年底,全国除西藏外所有地市级环保部门均已开通“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登录权限,县级环保部门累计已开通1498家,实现了各地“12369”热线、微信举报、网上举报统一办理,“部-省-市-区县”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及时通过视频会议、报纸、新媒体等方式,开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通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在提高群众参与度方面,“生态环境部”微博、微信先后开设 “中央环保督察”“秋冬季攻坚行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执法大练兵”“煤改气大家谈”“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直击散乱污”“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清废行动2018”“黑臭水整治行动2018”“水源地专项督查”“环保清风”等栏目,密集发布权威环境信息,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各地督查组环保督查的执法情况。

  四、关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建议

  代表们提出的调整环境保护法篇章结构、条文顺序以及有关内容修改等建议,对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部将按照你委要求,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政法司朱军琴                

  联系电话:(010)6655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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