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安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衡水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涉气环境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衡水市安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衡水市人民政府,阜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恒通北大街与康达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建筑工地存在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衡水市阜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衡水市人民政府,故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衡水铭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衡水市故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衡水市人民政府,武强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聚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点位)存在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衡水市武强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衡水市人民政府,武邑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鼎通金融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点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衡水市武邑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