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聊城)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茌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茌平县发现茌平县三强加油站等3家企业(点位),未落实非工业污染防治、露天焚烧管控、扬尘管控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聊城市茌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东昌府区发现聊城市华荣漆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露天焚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高唐县发现高唐县市政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城金樾府”项目,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聊城市高唐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现许营镇葛油坊村废料堆场,未落实扬尘管控要求,我部决定对许营镇葛油坊村废料堆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冠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冠县发现冠县玖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点位),未落实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非工业污染防治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聊城市冠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发现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顺达加油站有限公司、李海务街道大柳张村运河边,未落实非工业污染防治、扬尘管控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山东聊城和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扬尘管控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莘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莘县发现山东金正新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扬尘管控、非工业污染防治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朱勋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聊城市莘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