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吕梁)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方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方山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1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方山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汾阳市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监督发现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汾阳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交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交城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1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交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交口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交口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岚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2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岚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离石区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监督发现的4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离石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临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1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柳林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柳林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石楼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石楼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文水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1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文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孝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孝义市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监督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孝义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兴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中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组对你市中阳县进行检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监督发现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吕梁市中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