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保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安国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安国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白沟新城管委会: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白沟新城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博野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博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定兴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定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高碑店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高阳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高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竞秀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竞秀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涞水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1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涞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涞源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涞源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蠡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蠡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蠡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清苑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清苑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曲阳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曲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顺平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顺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唐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唐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徐水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徐水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易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易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市易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至8月19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保定涿州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