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晋城)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城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市城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高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高平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高平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1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陵川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市陵川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沁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沁水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市沁水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阳城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市阳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至7月22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泽州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我部督办问题整改等任务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15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晋城市泽州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