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山东牟平BDB6#续建(二期)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三峡新能源(烟台牟平区)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三峡山东牟平BDB6#续建(二期)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北部海域,风电场区距岸最近约32公里。项目总装机容量约312兆瓦,拟布置26台单机容量12兆瓦风机,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新建35千伏集电海缆、220千伏送出海缆、220千伏陆上电缆的长度分别约50.339公里、58.769公里、6公里。陆上集控中心在一期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预留用地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220千伏主变压器以及电气设备等配电设施。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各类垃圾等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陆域机修含油污水、含油危险废物、定向钻泥浆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陆域施工生活污水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运行期陆上集控中心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风电场区桩基打桩、送出海缆敷设应避开蓝点马鲛产卵盛期(5月中旬至6月中旬)。桩基打桩采用“软启动”方式,并采取气泡帷幕等降噪措施。加强陆域施工管理,应避免施工区域多点零散施工和夜间施工,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采取风机叶片涂警示色、风机设置警示灯和雾灯等措施降低鸟类撞击风险。施工期加强观察瞭望,发现斑海豹、东亚江豚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声学驱赶。送出海缆中间段施工应避开斑海豹由山东半岛迁徙至长江口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风电场区北侧区域相关风机和海缆施工应避开斑海豹迁徙至山东半岛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制定斑海豹、东亚江豚等哺乳动物应急救护预案,若发现受伤、搁浅或被困的海洋哺乳动物,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报告当地渔政管理机构。
(三)严格按照计划做好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并将有关数据和结果及时报告监管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海上升压站设置事故油罐,配备吸油毡等溢油应急物资。施工船舶配备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等应急物资。修订溢油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山东省渔业、海事部门以及山东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直属第六局。
三、海河北海局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并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海河北海局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