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核电厂新增燃料水池冷却与净化系统储水池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台山核电厂新增燃料水池冷却与净化系统(PTR)储水池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广核台〔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台山核电厂新增燃料水池冷却与净化系统(PTR)储水池位于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东北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个共用的有效容积为1500立方米的内衬钢覆面混凝土储水池、储水池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用于解决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换料大修期间的含硼水暂存问题。
二、你公司提交的《台山核电厂新增燃料水池冷却与净化系统(PTR)储水池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表明:该项目按照设计目标的要求合理施工并在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和营运期对辐射环境和常规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我部委托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该项目实施后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
2022年3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