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13-1/2油田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文昌13-1/2油田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告》(中海油安〔2018〕3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调整项目拟对文昌13-1WHPA平台和文昌13-2WHPA平台进行改造,由无人驻守改为有人驻守。改造内容包括将临时休息室改造为住人房间,将工作间改造为医务室;新增淡水管至医务室,并将医务室废水接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救生艇与井口区之间设置A-60防火墙。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海,食品废弃物粉碎至粒径小于25毫米后排放,其他生活垃圾应运回陆地处理。
(二)依托工程现有跟踪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各设施外排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定期对工程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进行跟踪监测。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月17日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