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4-2油田WHP/DPP、番禺5-1油田DPP平台10口调整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番禺4-2油田WHP/DPP、番禺5-1油田DPP平台10口调整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告》(中海油安〔2018〕3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拟在番禺油田群的PY4-2WHP平台、PY4-2DPP平台和PY5-1DPP平台实施10口调整井,均为生产井。其中2口利用预留井槽钻井,8口利用老井侧钻。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基泥浆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量不超过8%的钻屑和泥浆应符合国家标准方可排海,含油量超过8%的钻屑和泥浆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运回陆地处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海。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预案。
(三)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溢油应急预案,并纳入原有的溢油应急计划。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我部,及时通报渔业、海事、军队等有关部门。
(四)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钻井液和钻屑排放避开工程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盛期(4-6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月8日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