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批准《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第2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672/2020-01891
分 类
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
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
2020-12-28
文 号
国核安发〔2020〕303号
主 题 词
关于批准《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第2版)的通知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函》(广核苍〔2020〕34号)、《关于呈报〈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函》(广核苍函〔2020〕42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第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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