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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第6版)的通知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复〈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第6版)的请示》(三门核核安发〔2020〕20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第6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确保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7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