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乌克兰PJSC“ENERGOMASHSPETSSTAL”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乌克兰PJSC “ENERGOMASHSPETSSTAL”首次注册登记、法国KSB S.A.S.等3家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有效期届满重新注册登记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4家单位(见附件1)符合注册登记的相关条件,决定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见附件2)。
各注册登记单位应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确认书规定的范围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和安全检验。
附件: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5月30日
抄送:能源局,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3日印发
附件1
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一、首次注册登记单位(1家)
1.乌克兰PJSC “ENERGOMASHSPETSSTAL”
二、重新注册登记单位(3家)
2.法国KSB S.A.S.
3.法国Prysmian Cables et Systèmes France S.A.S.
4.俄罗斯PJSC《Conto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