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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变更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请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的请示》(原安发〔2016〕657号)收悉。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GY-20钴-60运输容器和GY-40钴-60运输容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认为你院在所申请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方面具备了法规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1636号)许可活动范围增加“GY-20钴-60运输容器,CN/016/B(U)-96(NNSA)(Rev.1)”和“GY-40钴-60运输容器,CN/017/B(U)-96(NNSA)(Rev.1)”。
二、GY-20钴-60运输容器和GY-40钴-60运输容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运输容器制造质量。
三、制造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4月8日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