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扩证的请示》(院质发〔2015〕991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单位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8)05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5)05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附件: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1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设备 类别 |
设备 品种 |
核安全 级别 |
设计能力特征 参 数 |
典型设备名称 |
设计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 注 |
仪控系统机柜 |
仪控机架、机柜 |
1E级 |
适用环境条件: 安全壳外 |
数字化控制保护系统机柜 |
根据目标产品要求或购买方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设备设计,包括完成设备生产全过程技术文件、检验和试验等的总体要求,并完成设计验证等。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
无 |
附件2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设备 类别 |
设备 品种 |
核安全级别 |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
典型设备名称 |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注 |
仪控系统机柜 |
仪控机架、机柜 |
1E级 |
适用环境条件:安全壳外 |
数字化控制保护系统机柜 |
根据目标产品要求或购买方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设备制造,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合格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
主要分包和外购项目:机柜、机箱加工、印制电路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