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的申请》(山宏科字〔2017〕第04号)和《关于单位住所变更申请报告》(山宏科字〔2018〕第06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和变更申请,结合你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8)16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8)16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4月2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Z(18)16号)
单位名称: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利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5399号
设备类别:压力容器、储罐、热交换器
核安全级别:核安全3级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和变更申请,结合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开展情况,认为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批准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
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活动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培育和建设核安全文化。
五、在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附表
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种 |
核安全级别 |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
主要关键工艺 |
制造活动范围 及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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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材料 |
外径 (mm) |
壁厚 (mm) |
管板厚度(mm) |
起吊能力(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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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储罐 |
/ |
3 |
不锈钢 碳钢 合金钢 |
≤4500 |
≤80 |
/ |
≤200 |
最终机加工、筒体卷制、焊接、热处理、 水压试验 |
根据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各项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
1.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5399号; 2.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湄湖街东段宏达科技园。 |
主要分包项目: 1.封头成形; 2.高温拉伸试验; 3.N、Co 含量测定。 |
|
热交换器 |
管壳式热交换器 |
3 |
不锈钢 碳钢 合金钢 |
≤1500 |
≤50 |
≤300 |
≤200 |
最终机加工、筒体卷制、管板钻孔、焊接、胀管、热处理、水压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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