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确认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广西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索 引 号
000014672/2020-01389
分 类
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
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
2020-11-05
文 号
国核安函〔2020〕108号
主 题 词
关于确认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广西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广西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请示》(桂防核〔2020〕104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1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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