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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复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你院《关于申请办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许可资质变更的请示》(院质发〔2020〕47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院GW-01型、GW-02型医用钴-60放射源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国核安发〔2017〕9号)中法定代表人信息由“罗琦”变更为“万钢”,单位住所信息由“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28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原批准书(国核安发〔2017〕9号)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