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672/2020-01865
分 类
核设施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0-12-23
文 号
环办辐射函〔2020〕717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结合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
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我部将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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