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为推动落实核安全“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19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9〕346号),我部定于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在北京举办2019年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报到时间10月28日09:00—16:00)。
二、培训地点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报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
三、培训对象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工作的处级干部1-2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工作的处级干部1名;各核电集团负责核应急工作的处级干部1名。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核安全监管形势与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解读;
(三)最新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法规、导则、预案解读;
(四)国际核与辐射应急领域动态;
(五)应急能力建设现状及最新成果介绍;
(六)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经验介绍。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主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二)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单位选派参加培训学员,并于2019年10月22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liutong@chinansc.cn。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赵全来
电话:(010)66556841
(二)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刘通邢丹
电话:(010)82205841/5902
手机:1881314754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