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厅局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厅局级领导干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将于近期举办第二期“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厅局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9月23日至27日(22日下午报到,28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上海交通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535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分管领导。
四、培训内容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和城市低碳发展及节能减排的政策与实践,通过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等方式,全面系统提升省级生态环境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办,上海交通大学承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二)请于2019年9月4日(周三)之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盖章后电邮至上海交通大学汇总。
(三)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倩、吴思蓓
电话: 18001812833、(010)66103241
电子邮件: lccee@sjtu.edu.cn
附件:参训回执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