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调整2018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使用配额的复函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8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使用配额调整的申请收悉。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配额组织使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18年度HCFCs使用情况。
特此函复。
附件: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8年度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9日
抄送: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厅),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附件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8年度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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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HCFC品种 |
调整前使用配额 |
调整后使用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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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HCFC-22 |
2934 |
2584 |
|
2 |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HCFC-22 |
3126 |
2876 |
|
3 |
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HCFC-22 |
1883 |
2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