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的复函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我部收到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配额组织生产和销售,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19年度的HCFCs生产和销售情况。
附件: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19年4月24日
抄送:浙江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HCFC品种 |
调整前 生产配额 |
调整前内用 生产配额 |
调整后 生产配额 |
调整后内用 生产配额 |
1 |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
1224 |
1080 |
1223 |
906 |
2 |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HCFC-123 |
2819 |
432 |
2819 |
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