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关于征集2023年委托业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字体:[ ]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2023年拟开展环境法典编纂7个委托业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境法典编纂委托业务项目共7个,资金总额100万元。
  (一)环境法典编纂中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研究:系统梳理并全面分析现行法中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责任,结合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实践,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完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及相关条款的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30万元)
  (二)环境法典编纂中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研究:系统梳理现行法中关于生态修复责任规定,结合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实践,全面分析生态修复责任的法律逻辑和实践样态,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相关条款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30万元)
  (三)环境法典编纂中的生态保护监管制度研究:对我国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现状、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相关条款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10万元)
  (四)美丽中国建设法制保障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进一步健全美丽中国建设法制保障体系的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10万元)
  (五)环境法典编纂中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制度研究:系统梳理和分析现行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制度规定,全面总结已有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实践经验,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相关条款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10万元)
  (六)环境法典编纂中的新污染物治理制度研究:系统研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管理等制度及其与相关制度的衔接情况,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相关条款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5万元)
  (七)环境法典编纂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全面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公众参与的实践与经验,系统检视现行生态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制度,立足环境法典编纂,提出相关条款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论证材料。(5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个人申请。在确定承担单位后,法规与标准司将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单位需尽快启动相关项目,并于2024年8月前提交最终成果。
  三、申报时间 
  公开征集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申报程序
  申请文件请于2023年9月6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faguichu441@mee.gov.cn),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公开征集”。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评选 
  从申报单位业务经验、管理状况、历史承担相关业务情况以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的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相关资格是否符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五、注意事项
  公开征集结果、承担单位名单将通过我部网站公布,请申报单位注意查看有关信息。
  联系电话:010-65645269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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