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项目辅助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字体:[ ]
  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项目,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共同推动构建命运共同体。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拟就有关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
  现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申报。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个人申请。在确定承担单位后,应对气候变化司将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单位需尽快启动相关项目,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工作提供支撑。
  项目金额为6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相关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见附件。
  公开征集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文件请于8月4日前邮寄给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外合作交流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生态环境部,邮编:100006),并将电子文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孟岩  电话:010-65645654
  邮  箱:zhangmy@ncsc.org.cn 
  附件: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