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2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做好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2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安排,现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计任务和预算金额
  审计任务:对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2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期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2年12月至2022年12月)
  预算金额:56.92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参选条件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2.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企业;
  3.熟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4.具备承担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能力,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年检合格。
  三、申请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简介、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主要业绩等,明确本所可承接的业务类别等;
  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承诺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针对本次审计任务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情况介绍以及服务承诺等;
  4.材料递交:请各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将以上资料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audit@mee.gov.cn),于2023年2月6日前送达以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010)65645398
  四、相关说明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结果在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本次征集活动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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