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事记(2017年12月)

发布时间:2018-01-29 字体:[ ]

  12月1日,环境保护部批准《暴露参数调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月2日至3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广东省惠州市举办。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陈宗兴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瑞生等出席会议。会议期间,陈宗兴、李干杰和许瑞生赴惠州市会展中心参观生态文明成果展。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赴广东省东莞市、广州市等地就洋垃圾进口管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等工作开展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广东省市负责同志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建议。

  12月4日,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分别会见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肯尼亚环境部长瓦克洪古、哥斯达黎加环境部长兼大会主席古特雷斯和芬兰环境部长蒂卡宁,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大会期间,李干杰与索尔海姆、瓦克洪古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肯尼亚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和联合国环境署关于设立中非环境合作中心项目合作意向书》,李干杰与索尔海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环境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

  12月5日,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高级别会议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联合国环境署总部开幕,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会议。会议期间,李干杰出席欧盟环境委员会主办的循环经济边会开幕式并致辞,并分别会见韩国、阿根廷、蒙古等国代表团团长、欧盟环境委员以及巴塞尔公约执行秘书等,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12月7日,环境保护部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12月8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部机关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副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12月9日,第一次中加环境部长级对话会在北京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与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凯瑟琳·麦肯娜共同出席对话会。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并续签《中加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

  12月9日至11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张高丽出席并讲话。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会期间,分别会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施泰纳、挪威气候与环境大臣赫尔格森和瑞典原副首相兼气候与环境大臣罗姆松。

  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布《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同时废止《关于发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1999〕134号)。

  12月12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通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会有关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HJ/T 410-2007) 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2月13日,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北京会见韩国环境部部长金恩京女士,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赴华北督察局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内监督”专题调研,并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同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等进行集体约谈。

  12月14日,在习近平主席和韩国总统文在寅的见证下,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和韩国环境部部长金恩京签署《中韩环境合作规划(2018-2022)》。

  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等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04-2011)。

  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公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5日至20日,针对部分地区供暖不足、天然气供应短缺等问题,环境保护部抽调2000多人组成839个组,赴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调研和大督查活动。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分别带队赴天津、保定、廊坊、邢台、邯郸、德州、聊城、安阳等重点地区进行调研督导。

  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批准《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副部长黄润秋、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京各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22日,环境保护部批准《水质 挥发性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12月22至23日,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赴河北省承德市围场、隆化两县开展定点扶贫调研慰问和督促检查。河北省副省长李谦陪同调研。

  12月25日,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副部长黄润秋、翟青、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2月26日,环境保护部批准《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环境保护部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汞冶炼》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

  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部批准《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等十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部批准《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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