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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班在广州举办

发布日期:2018-02-12打印字号:【

  为推进普查清查和试点工作,做好全面入户调查准备,2018年1月30日至31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班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环境保护部普查办主任洪亚雄出席开班式,广东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蒋宏奇、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开明出席并致辞。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查办主任及技术骨干,广东省各级普查办相关同志等2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洪亚雄表示,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进行了各项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编制实施方案、申报经费预算、开展技术研究、组织宣传培训,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内蒙古、江西等省级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本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动员部署会议。但各地前期准备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起大早赶晚集”和“上面热下边冷”的现象,市县两级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以及环保专网连通等工作,与国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洪亚雄强调,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污染源普查全面实施之年。各地要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 扎实做好工作准备,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开展全面入户调查。

  洪亚雄要求,各地要切实重视起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省级普查办要积极配合本级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协力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工作协调,推进市县两级全面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用好第三方力量,加强宣传与培训,确保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等工作层层分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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